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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电商要反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
2015年11月17日

工商总局局长:电商要反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

腾讯科技讯(孙宏超)11月17日消息,今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再次对电商行业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张茅表达了三点意见:“支持以聚美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发展,带动国内消费;工商将建立完善在线信用监管体系,提倡信用创造财富;打破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商要为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

张茅表示国外免税店里挤满中国顾客,既代表国人旺盛的消费需求和能力,也对中国企业提出考验:如何把境外消费带回国内。他表示,扩大消费是未来五年国内经济发展的重点,总理数次提及国人境外消费热潮,国务院也多次开会研究如何把消费吸引到国内。

随行调研的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提出,希望各电商向工商部门开放数据,以配合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则表示,对于第三方商家,如果工商不掌握注册登记信息,便会处于监管的盲区之中,下一步电子商务立法就要考虑这一点。

在调研中,工商总局再一次提及电商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刘红亮表示,对于电商行业不正当竞争,他有新的认识。此前更多偏重于打击不正当竞争,但后来发现,不正当竞争的背后是在经营业态和经营方式上的垄断造成的,因此电商行业反垄断工作也要并重。他强调说:企业也担负着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的义务,首先要严格自律,工商系统也会对此“做出有力的回答”。

张茅总结说,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就是要造成一种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环境。对于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将使其“一处受阻处处受限,提高不正当竞争成本”。这一点需要企业自律,也需要企业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完善监管方式。

在双十一前,京东和阿里曾爆发口水战,京东发布声明称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参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双十一”促销活动。

京东认为,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行为还干扰了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损害了商家利益。这些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京东集团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随后阿里方面则回应称市场不相信眼泪,市场需要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竞争,做企业需要直面现实的担当和勇气,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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