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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8年03月15日

划重点

  1. 乐视网股票将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形成任何引入投资者增资方案及意向。
  3. 公司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腾讯科技讯3月15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乐视网公告中称,关于媒体报道提到的“接盘方”,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形成任何引入投资者增资方案及意向。同时,经确认,公司 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以下为乐视网两则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一、 传闻情况

近期,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视网”或“上市公司”)注意到有部分网络媒体报道了《乐视网新的接盘方有可能是来自互联网的顶级企业》等文章,报道称: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乐视网新的接盘方有可能是来自互联网的顶级企业。”

二、 澄清说明

关于媒体报道提到的“接盘方”,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形成任何引入投资者增资方案及意向。同时,经确认,公司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此外,公司此前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增资工作除已公告部分外,后续工作还在与各方沟通、商定中,尚未达成明确意向或签署协议。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三、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 必要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一、股票停牌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股票于2018年3月13日、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分别为10.00%和6.98%。截至2018年3月14日上午,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59元/股,相较2018年2月13日最低收盘价4.16元/股累计上涨58.41%。

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复牌后至今,累计换手率已达200%以上,近五个交易日(2018年3月8日、9日、12日、13日、14日)累计换手率达40%以上。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4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核查,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核查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完成,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说明如下:

1、经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近期未接待过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现场调研。个人投资者的咨询电话,大多关于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及经营状况的情况,公司及时进行了解答。通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五章信息披露管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公司认为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过程中,没有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不存在选择性披露以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4、经核查,公司5%以上股东在股价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增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视智家”)本次增资工作除已公告部分外,后续工作还在与各方沟通、商定中,尚未达成明确意向或签署协议。

三、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39),预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46,268.7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06%;营业利润为-1,575,919.4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69.40%;利润总额-1,574,152.02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88.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852.33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92.53%;基本每股收益为-2.914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151.09%。

导致公司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大幅下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期内,由于持续受到关联方资金紧张、流动性风波影响,社会舆论持续发酵并不断扩大,对公司声誉和信用度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的广告收入、终端收入及会员收入等业务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同时,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如CDN费用、摊提费用等)以及融资成本却不断增加。

(2)报告期末,考虑关联方债务风险及可收回性等因素的影响,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将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为44亿元。

(3)报告期末,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对无形资产中影视版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识别及判断,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将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亿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

截止目前,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102,426.6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67%,其中101,953.98万股已质押给金融机构,102,426.66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冻结。

贾跃亭先生股权质押存在因无法及时追加担保而被相关机构处置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已邮件发送并提醒信息披露义务人贾跃亭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若贾跃亭先生股份涉及到司法强制执行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触发减持行为,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前通知上市公司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公告了《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告披露了“经与贾跃亭先生邮件确认,截止目前,贾跃亭先生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且贾跃亭先生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已违约。公司目前未收到贾跃亭先生关于其持有乐视网股票的任何处置计划或安排告知,且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贾跃亭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相关信息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部分关联方应收款项存在回收风险

自2016年以来,公司通过向贾跃亭先生控制的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经营性业务及代垫费用等资金往来方式形成了大量关联应收和预付款项。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上述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欠款余额达到753,141.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值为准,下同)。

虽然公司正在对上述关联方欠款积极进行催收工作,但仍存在回收风险。截至目前,公司部分关联方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出现公司对上游供应商形成大量欠款无法支付、大量债务违约和诉讼等问题。如上述应收款项出现大面积回收困难,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危及公司信用体系,致使融资渠道不畅,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管理层已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如果没有新的资金进入,公司将面临经营困难问题。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股东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睿”)通过借款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17.9亿元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

(3)贾跃亭先生、贾跃芳女士未履行借款承诺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2014年末和2015年5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贾跃芳女士和贾跃亭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均承诺将自己减持乐视网股票获得的资金全部或部分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贾跃芳女士与上市公司分别签署《借款合同》,累计承诺借款不低于16.78亿元;2015年6月和11月,贾跃亭先生与上市公司分别签署《借款合同》,累计承诺借款不少于57亿余元。截止目前,贾跃亭先生对公司借款余额为0元;贾跃芳女士对公司借款余额为11.0095万元。

该违反承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运营资金安排出现严重缺口,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经营持续恶化,进而引发一系列债务违约和诉讼风险。

(4)公司现有债务到期导致公司现金流进一步紧张的风险

公司经营的主要现金来源为公司会员、电视销售、广告等业务收入及银行借款、外部借款等融资渠道。公司市场环境变化及非上市业务的冲击导致公司业务规模相应进行调整,业务收入水平下降,同时业务规模下降导致银行信贷额度收紧,公司存在因债务到期导致现金流进一步紧张的风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融资借款及贷款类负债共计92.88亿元,其中56.19亿元将于2018年到期。如果公司业务规模无法重新回到较高水平,信贷额度恢复,公司将因现金流进一步紧张导致公司存在偿债压力。

(5)公司部分业务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广告业务存在应收账款478,428.39万元,预计其中部分应收账款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如经审计后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将对公司广告业务业绩造成一定冲击。

此外,由于以往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业务量需求增长较快,成本存在较大幅度的上升。在目前业务规模快速变化的情况下,云计算成本无法相应及时进行准确确认和调整,将对云计算业务业绩形成较大压力。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相关业务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6)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

2016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视并购基金”或“基金”)的议案。成立该基金目的是聚焦乐视生态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的投资机会,致力于服务乐视生态的成长、推动乐视生态的价值创造,布局与乐视生态相关的内容产业和领域。

2016年4月12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乐视并购基金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的并购基金,一期规模约48亿元,其中劣后级份额约10亿元,次级份额约6亿元,优先级份额约32亿元,为了保证乐视并购基金顺利募集资金及后续业务开展,公司、乐视控股、贾跃亭先生联合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本金及预期收益提供回购连带担保,预计承担担保责任50亿元左右,其中包含对中间级和优先级15%的收益承诺。

截止目前,基金总出资43.49亿元,其中劣后级份额10.00亿元,次级份额6.00亿元,优先级份额27.49亿元。2016年至今,基金先后投资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酷派集团有限公司、乐视创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超多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鑫网桥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项目,合计投资金额34.25亿元。目前投资项目分别出现了账面亏损、项目停摆等问题,基金存在亏损的风险。

基金由贾跃亭先生和乐视控股承担担保责任之外,乐视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基金整体出现严重亏损,公司将可能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面临利润水平和现金流的大幅损失。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0.0680亿元。

(7)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风险

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公司在通过西藏乐视使用募集资金向版权出售方购买版权时,出现了部分拟购买版权的影视作品因监管政策、演员变更等原因延期交付或部分合同条款拟变更而重新进入谈判期的情况,造成付款延后。上述已提取的募集资金未立即转回到平安银行专户,由西藏乐视将其陆续转入乐视网的账户,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税费结算等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用途。上述事项涉及的募集资金累计881,020,000元。2016年年底前,因以上版权谈判后确定短期内无法再采购,西藏乐视将累计881,020,000元全部转回了平安银行专户。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了此事项后,及时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补充履行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将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虽然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款项转回并采取了补救、整改措施,并对公司内部人员进行了教育处理,但由于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情况下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存在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

(8)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并对外担保的风险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公告》,公司董事会除应回避董事外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2.9亿元的议案》及《关于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宏斌、刘淑青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借款及提供反担保议案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基于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已无法支撑日常经营支出境况下提出。公司目前存在大量关联方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大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借款不能到位、体系外业务经营不善、品牌冲击导致公司难以申请新的金融机构贷款和原有贷款展期等问题,以上问题导致公司资金状况已无法支撑日常经营支出,业务经营难以为继。公司期望通过本次借款、反担保议案的达成,以延续公司经营。

公司以所持子公司股权对外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同时子公司新乐视智家以其子公司股权为乐视网提供反担保,如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公司将面临被担保方因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债务,由公司清偿债务或存在无法清偿导致担保资产被依法处置的风险。

同时,公司也将努力通过处置其他资产筹款偿还、借款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处理相关债务或担保事项,但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筹款或达成还款延期、债务重组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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